【講道文字稿/講義】  

【羅馬書-酷似基督】 

《2. 神的義》– by 士林錫安堂 曹力中牧師

一.還福音的債(羅1:13~15

1.   保羅在前面提到羅馬教會,他用蠻客氣的方式來講到他想到他們中間,跟他們分享主的恩典;我們到一個新的教會,想參與他們的服事時,也當留心這樣的倫理態度。但現在保羅講的是羅馬城那些還不認識主的一般百姓,他就不再用客氣委婉的方式講了,而是直接講出他內心的定意與渴望,甚至說他是欠他們福音的債,他急切地想要還清債務。

2.   但他提到有攔阻,羅15:22也提到攔阻;我們不知道是什麼攔阻了保羅,但看來保羅並沒強著要去,他留心神的帶領,禱告著等候神開路。我們從羅馬書,不但將學習福音的偉大內容,也將從使徒身上,學習他服事的態度。

3.   保羅用欠債還債來講到他蒙神特派,要傳福音給外邦人的迫切。我有時會遇見這樣的人,他們欠人家錢,但並沒想儘快還清,有了錢先去用在別處;有幾次我的母親提到這樣的人,說:「他怎麼會那樣?如果是我,一定會儘快還人家。」保羅就是帶著這種要儘快還人家的態度,來想到傳福音給人。

4.   你若欠人家錢,不能說:「我這個東西很好,我很喜歡,拿來抵欠你的債。」不,你要給的是他會很快樂地接受的,傳福音也當如此。有人形容一種傳福音的方式,是像鯊魚一般橫衝直撞;有點像有些做傳銷的人,死纏著人家不放,一定要對方接受說這個產品對他有多大幫助,不買太傻等等。傳福音不要這樣,你可以告訴對方你這產品很好,希望對他有幫助,然後讓對方自己決定要不要買,而非緊迫釘人式地傳。

5.   但我們也不要像龍蝦,蟄伏在海底,可以很長一段時間動也不動地。不,你應該像欠了債,急切要還似地,常留意作見證的機會。參彼前3:15。有人說,要像海豚一般,很溫和委婉,但需要行動時,又非常迅速敏捷,且有智慧。

二.福音是神的拯救大能(羅1:16

1.   因為羅馬教會不是他建立的,保羅多說了一些寒喧的話,才切進主題;羅1:16~17這二節,是他後面論述的總綱。一個真實信了福音,得著主,以主為樂、為榮、為誇耀的人,自然不會以福音和承認主名為恥。我大一那年初到教會時,還沒真實遇見主,但很順服,會作謝飯禱告;只是在外面餐廳,就會揉揉眼睛來掩飾。後來遇見了主,甚至參加《四律》訓練時,被帶到台北車站,隨機向身旁的人傳福音,也不覺得為難。

2.   但有些人面對常生活在一起的家人、同學、同事,可能就會退縮了。有時是因面子,有時則是因我們沒有好的見證,沒有活出酷似耶穌的生命來。但另有些人天生勇敢,不太在意情面,總是能直率地跟人提到主與福音,但本身並沒活出基督的樣式,仍然會跟同學同事為爭自己權益起糾紛,或是跟家人爭產業等等,他們傳福音可能會像鯊魚一般,或許會一時顯出果效,但終久不會有長存的果子。

3.   你需要讓福音進到你的全生活、全生命中,活出基督的樣式,活出登山寶訓,不再自私自利,不跟人爭競,總是以恩慈待人,常常喜樂明亮;那麼,你也會比較容易不以福音為恥,勇於跟人作見證。我們作見證時,態度應不張狂、不粗魯、有穩定的靈,心裏堅定、充滿喜樂、積極地作見證。

4.   保羅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。葛培理博士提到有個婦人告訴她的髮型師,要感謝他們的佈道會,因為她先生在會中信主,不再把錢都花在喝酒與賭博上,她才有錢來燙髮!另有一位銀行經理,因酗酒而毀掉自己的人生,失去工作與家庭,成為街友;有一天他在垃圾堆找食物時,看到一本《抉擇》月刊,讀了之後將生命交給基督,後來恢復了跟家人的關係,也回到銀行工作。這是福音裡頭神的大能。

5.   保羅將在羅15:18把福音的大能區分為神蹟奇事的能力,與聖靈的能力;福音是一種聖靈所運行、正面的能力,會將我們的生命引到聖潔正直、喜樂明亮、安息穩固的路上,像上面的見證一樣。我們自己必須先經歷福音的大能,使我們勝過罪、重擔、傷痛、孤單,而能淩駕在一切難處之上,所傳的才有大能。

6.   有時神也使用神蹟來彰顯福音的大能,像徒三章美門口的故事。神蹟不都是醫病趕鬼,也可能用別的看起來很平凡,但卻觸動當事人的心之方式表現。保羅說「要救一切相信的」,有時神就是藉著這樣的神蹟使人能信。

7.   「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」保羅雖身為外邦人的使徒,但他無論到哪裡,總是先傳福音給猶太人,因為他們是神發過請帖的,已經有聖經與敬虔的根基,更容易跨進救恩裡的。只是許多猶太人並不如此,保羅將在本書9-11章論述此事。

三.神的義(羅1:17

1.   羅1:16~17這二節,是他後面論述的總綱。他先提到福音,然後指出福音的核心。保羅心目中福音的鑰詞並非因信稱義,而是神的義。當我們說「稱義」時,是稱什麼義,要呈現出怎樣的義呢?就如我們提到福音時,習慣性地強調信耶穌,但可能有些基督徒從來沒去想什麼是「信」。

2.   他們心中可能想到的只是信有神、信耶穌是神、信祂釘十字架為我們贖罪等等;其實那只是信的一部分,信還包括了委身、投身其中、黏附其上等意思。神的義也是如此。

3.   義一般有right(正的、對的),與straight(直的)之義;希臘人則將義與勇敢、智慧、節制,並列為偉大人物具備的四大特質。江湖道義(殺掉他認為的壞人)與社會公義(常是一種報復行動)都不能跟神的義等量齊觀,除非它同時具有恩慈、溫柔、謙卑、聖潔,否則只淪為一部分人的觀點、立場罷了。基督要表達公義時,不是除掉別人,而是自己捨命。

4.   中國古人將義講得比這些都更接近神的義:「義者,宜也。」(語出《中庸》)義有合宜、美麗、老練的性質,是合神心意、不偏不倚;過與不及都是不義,是沒有射中紅心。(希臘文「罪」意即「射不中的」。)顧到真理的兩面即是中庸之道,是宜、是義,像:殷勤與安息、喜樂與哀慟、愛與威嚴、忍耐與行動、馴良與靈巧、剛強與軟弱、責任與甘心等等。

5.   唐崇榮牧師說得很好:義是永恆的、先存的,罪是後來產生的;義是不變的,罪是有一天要受審判的;義是神的本體,罪是被造者的失敗、虧欠。你不能用非罪來定義「義」,卻可以用非義來定義「罪」;罪與義不能等量齊觀,神的義不須藉人的罪才彰顯。神的義是一個崇高的境界,彼後3:13描述神旨意的成全時說:「新天新地,有義居在其中。」

四.本於信,以至於信

1.   聖經進一步將神的義昇華到有位格的存在,說成神的屬性與本體;先知預言那位要來的大衛苗裔,將被稱為「耶和華我們的義」(參耶23:5~6);保羅則明說:「神使祂(基督)成為我們的智慧、公義、聖潔、救贖。」(林前1:30)而祂要進到我們裡面,我們也在祂裡面被栽植建造,有一天我們要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(參林後5:21)。

2.   所以保羅清楚地引用哈2:4的話說,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」,也可以說成:因信稱義的人將得著生命;這福音不只叫我們因信稱義,也要繼續在信心裡成長。保羅說:「這義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」基督成全了代贖的救恩,我們因信被神稱為義,得以進到基督裡;現在要繼續信,使基督因信住在我們裡面,叫我們的愛有根有基,能更深認識基督的長闊高深(參弗3:17~18),並結出義的果子(參腓1:9~11),使神的義成全在我們身上。

3.   福音並不是先使人稱義,再成聖,以達完全;不,成聖與稱義是二條平行的路線,二者都是人蒙救恩起頭的經歷,最後將被神成全。保羅先從神的義講起,福音就是人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得以白白地稱義(參羅3:24)。生命在稱義的狀態中,被神培育直到結出義的果子,神的義被成全在我們身上,生命變得成熟老練,動靜合宜,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。

4.   但因為白白稱義、白白得救恩,與猶太人對律法的認識相背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),也與外邦人對宗教的認知或一般的人生觀相背(要積功德,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),所以保羅將需要用幾章的篇幅來論說因信稱義的道理,雖然那只是要完滿進入神的義之入門。但保羅在這總綱裡,用簡潔扼要的話,說出了更整體的規模:「這義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」

5.   這是新約聖經使徒的書信裡隨處可見的信息,因為這就是救恩,也就是神的義,得以被成全、結出果子之路。比方來3:14說:「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,堅持到底,就在基督裡有分了。」戴德生得救是因看見「成了」,而他學會住在基督裡一樣是因看見基督已成全。西1:23說:「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,根基穩固,堅定不移,不至被引動失去(離開)福音的盼望…。」